2014年3月,欧盟《官方公报》刊登两项指令,分别为欧盟新CE-EMC电磁兼容性指令2014/30/EU和新CE-LVD低电压指令2014/35/EU,符合旧指令的电气产品可以继续进入欧盟市场直到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0日起开始实施新指令内的条款,届时旧指令自动失效。
CE/EMC:
更新的CE-EMC电磁兼容指令为2014/30/EU,用以替换原有CE-EMC电磁兼容指令2004/108/EC。
涉及的产品:新指令涵盖的产品包括新型投放于欧盟市场的产品,以及以不同形式供应的产品,包括远程销售类产品。但它并不适用于只能单独用于研究及开发设施等用途的特制评估套件。
CE/LVD:
更新的CE-LVD低电压指令为2014/35/EU,用以替换原有CE-LVD低电压指令2006/95/EC。
涉及的产品: 额定电压范围在50~1000伏(交流)和75~1500伏(直流)的电子电气产品。